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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司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

时间: 2023-01-20 10:1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2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四个清新”建设,紧扣“执行力建设年”任务要求,夯实基层党建根基,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奋力推动清新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快发展,现将我局2022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成效和亮点

  (一)聚焦政治引领,夯实基层党建根基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省委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到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打造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

  2.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落实好“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干部大会为载体,全面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若干举措》,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实施随时随地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法十条”,全年我局已向政法系统党委报送“三法十条”学用视频9条。

  3.坚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我局坚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工作中心下沉,下沉社区办实事,解难题。全年我局共组建党员突击队和党员先锋队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等工作合计200余人次。

  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今年以来,局党组开展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认真梳理上年度党风廉政存在问题并查找问题原因,对每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严格遵循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全年共有35项重大事项通过“三重一大”平台自觉向区第五纪检组报备并接受纪检组的监督。完善班子集体和全体司法行政干部的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二是开展廉政教育,筑牢干警责任意识。加强政治纪律教育。组织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年我局已完成集体廉政谈话1次、任前廉政谈话5次,谈心谈话共62人次,及时指出问题,鞭策改进,促使谈话对象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敬畏法纪的意识。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管理。我局制定了《清新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定期到司法所进行工作指导,切实做好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外的生活监管,防止违纪问题发生。

  5.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全年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1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注重舆论引导,制造和谐良好舆情氛围,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全年我局共公开政务信息总数80条。

  6.加强统战工作。深入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统战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统一战线工作;依法依规为民宗领域执法核发行政执法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调研活动,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律师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律师群体服务成效。

  (二)聚焦自我革新,扎实开展巡察“回头看”整改

  局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迅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压实责任。局党组跟踪问效,强化督导检查,召开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对标对表整改到位。截至5月30日我局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建章立制1项,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8479元。

  (三)聚焦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

  1.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果。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果。清远市清新区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清远市清新区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完成意见征求,拟准备上会讨论。我区“八五”普法规划如期开展草拟工作。清新区2021年法治清远建设考评中名列第2位,比2020年提升3位,整改工作如期进行。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年度执法数据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对61个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均顺利完成。

  2.创新法治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创新开展少年普法官“模拟法庭”、“法伴成长 护航青春”2022年青少年普法云课堂直播等活动,直播活动达5.8万人次观看。二是着力开展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太平镇山心村和禾云镇新塘村成功创建为2022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单位。推进浸潭镇六甲洞村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已确定837名“法律明白人”。三是《与法同行》法治宣传栏目再上新台阶。目前栏目已播放19期,学习强国平台转播6次,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采用2期,今年制作的国家安全系列视频被广东省公安厅、中国新闻网进行转载、报道,入选共青团中央主办的“2022年全国网络安全微视频大赛”。四是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2022年共开展普法专场宣传活动35场,派发宣传单张及小礼品16000余份。

  3.指导执法监督领域取得新成绩。一是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统筹四统一”作用,2022年全年全区各镇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279件,共罚没金额220余万元。二是制定印发年度安全生产领域“四不两直”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组织了19个区执法单位和专家,组成3个安全生产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共计检查企业6家,建筑工程2处,发现问题66个。三是多次实地到山塘、龙颈、浸潭等镇和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公安、水利、住建等部门进行案件调研指导和协调执法事宜,推动执法事项顺利开展。四是开展了全区违法执法和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线索公开举报方式,全区28个执法单位参与了专项问题整治。

  (四)聚焦基层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开展全区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迎接了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23个以及专职人民调解员18人。其中人民调解组织包括8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209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此外,我区完成调解小组延伸到自然村工作,共造册登记调解小组及兼职调解员3573个。为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建设有三坑镇安庆村委会又新桥村、禾云镇新洲罗东村委会龙尾村两个示范性调解小组。截至12月底,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858宗,调解成功845宗,成功率98.4%

  2.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升解纷成效。2022年共有46名律师进驻全区209个村(社区),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便捷地享受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全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务登记工作台账3512份,法律咨询2518次,法治宣传(讲座)887次/场,提供法律专业意见1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其他法律事项88件。

  (五)聚焦平安护航,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稳步推进

  1.社区矫正工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社区矫正基层工作力量。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层层抓落实,区、镇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二是完善工作体系,严格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2022年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46人,解除矫正256人,变更执行地11人。目前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06人。全区调查评估101宗。因不服从管教被警告处罚28人次,撤销缓刑9人。全区远程会见总次数993宗,参与会见人数2103人,接见场次位列全市第一。今年组织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避免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三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完善社区矫正理信息系统。全年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共有492本,社区矫正两个档案建档率为100%,底子清、状况明、个性化矫正、提高教育效果。信息录入完成率和电子定位监管率双100%。四是支持多方联动,不断开拓多渠道监管措施。清新区社区矫正工作已初步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推动部门之间互通信息,以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堵塞管理漏洞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清新区社区矫正常态化协作机制。我区创新“政府+社工+社区”三方联动模式,建立起“教育学习+公益服务+心理援助+就业支持+困难帮扶”于一体的帮扶服务平台,组建1支清新区对象志愿者服务队伍,促进服务对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增强社工与志愿者联动工作力度,培养其社会责任感,从而减少他们的反叛心理。五是启动智慧矫正,初步形成创建工作模型。到兄弟单位学习创建工作经验,攻坚克难,提前规划,把握创建工作时间节点,对标对表,稳步推动。

  2.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坚持“必接必送”衔接登记制度和排查制度,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认真落实帮教衔接管理工作。2022年我局已顺利衔接552人,其中包括外省释放人员43人。二是联合镇级网格员工作,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及时巡查人户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还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三是建立重新犯罪备案预警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四是继续用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2022年全区在册安置帮教人员共2228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680人,解除矫正人员548人)。

  (六)聚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守正出新

  1.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和法律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13份,审理出具法律意见321份,为我区相关领域事项有章可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本年度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65宗,受理55宗,不予受理7宗,在受理前当事人撤回申请3宗。在受理的55宗行政复议申请中,已结案45宗,还有10宗正在处理中。市政府受理我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7宗。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各类行政案件64宗(次),其中区政府安排副区长出庭应诉5宗(次)。

  3.认真做好法律顾问以及协助做好我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等其他工作。今年我区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处理共321件(含参加会议、不含代理诉讼案件)。共办结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案件4宗。及时有效化解矛盾,进一步规范我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工作。

  4.认真抓好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全区各单位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补办、注销工作,现我区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正有序开展,目前,全区24个执法单位已完成编号工作,正在陆续更换新证。为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提高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局严把持证考试“准入关”,努力为全区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提供保障,我局于9月上旬组织开展我区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报考人数301人,参考人数280人,参考率达93%,其中通过考试(及格)人数为241人,通过率达86%。

  (七)聚焦法律便民,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1.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市域通办是指:困难群众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依法由清远市内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群众可选择向我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内部协作机制处理群众的申请,确保群众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就能获取法律援助服务,是一项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法援处共承办市域通办案件4件。

  2.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2022年办理法援事项731件,其中包括承办法援案件347件(刑事281件,民事63件,行政3件)和律师见证认罪认罚384件。为方便受援群众,法援处统筹安排值班律师定期到区检察院、看守所和服务大厅开展值班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79件,安排律师值班110人次。

  3.规范办证程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精简证明材料清单、缩短办证周期、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巩固深化便民服务措施,做好民生领域公证服务。通过公证业务的开展,依法规范了各类民事行为,维护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2022年全年我区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案件530件,办结公证527件,其中办结国内公证433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94件。

  (八)聚焦市委“十大行动”和“四个清新”等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

  1.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一是建机立制,制定工作方案。出台全市首创《清远市清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工作方案》,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深入调研,提出解决对策。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分析统计数据等方式,对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清远市清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调研报告》,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三是积极协调,推动措施落地落实。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减免处罚清单、成立营商环境法治智库、推动发展法律服务业等系列举措正有条不紊积极推进。四是积极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清远市清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于4月26日挂牌设立“清远市清新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此调委会的设立,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营造了清新区良好的营商环境。五是大力开展“法治体检”。2月11日组织以公职律师、党代表为主的法律志愿服务队,深入企业,先后来到清远敏惠汽车零件有限公司、清新区古龙峡生态旅游娱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法律志愿服务。9月23日,我局联合清新区工信局、太平镇组织广东中肯、贤兴、观上、恒展及玄真律师所等新的社会阶层律师到太平镇盈富工业园开展“2022年清新区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9月30日我局带同广东玄真律师事务所到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展“工业园区+律师事务所”共建,并与工业园协会开展“千所联千会”活动,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治体检、纷争调处等四大公益法律服务。

  2.大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一是领导重视,认真部署。结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季度例会之机定期研究部署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传达学习陈一新同志讲话精神和上级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参与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的阵地优势,积极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加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力度。三是积极开展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摸排,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通过加强对律师所和律师的监管、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排查监管、做好刑满释放涉黑涉恶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等措施最大限度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和空间。此外,我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结合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案件线索。

  二、存在问题

  (一)我局人员不足,控编严重,当前各项工作任务较为繁重,急需补充业务骨干到司法行政队伍中。

  (二)经费不足。如法律援助工作方面,随着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律师办案补贴标准提升而法律援助经费大量缩减,造成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人民调解在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有待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四)部分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办公场所有限,按照示范性标准建设要求受到很大影响。

  (五)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仍存在工作不细心、不认真的问题,反映在录入工作日志时记录过于简单、不详尽,造成经常出现日志雷同的情况。

  (六)法援案件办案人员严重不足。清新区法律援助处是区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现与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合署办公,共有工作人员3名。清新区辖内有5间律师所(1间公职所,4间社会律师所均为个人所)12名律师。自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后,律师资源不足与案件数量激增的矛盾尤为严重。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坚持政治统领,强化奋进新征程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努力为“四个清新”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动力,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奋力推动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继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与我局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我局职能作用。在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抓好抓实普法宣传教育以及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推进法治清新建设工作中发挥更大贡献,为“四个清新”建设保驾护航。

  (三)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党建工作。继续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自身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针对性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全局软件网络安全。

  (四)继续加强统战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统战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统一战线领域各项重点工作,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五)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及时召开治区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会议,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拟出台我区“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意见和“八五”普法规划。做好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相关工作和做好上级法治考评工作,做好迎接省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准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发挥好区委依法治区办“一统筹四统一”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的指导、培训、监督等工作,加强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具备执法力量、有能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而未开展的乡镇,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建立健全各镇与区级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强化指导和监管,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水平。

  三是强化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按要求组织开展“不合理”罚款清理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优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执法不严、“一刀切”执法、畸轻畸重等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动,推进统一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执法编号、全国统一执法证件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执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减免责清单制度。着力打造非现场执法云平台,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

  四是推进法治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围绕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纵深推进法治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统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的落实工作,助推“四个清新”建设;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创文法治宣传活动、12.4宪法宣传、“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等工作。继续开展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组织专题培训。

  (六)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进一步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三是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的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及时、普惠、高效、优质供给。四是坚持重心下移,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力度,确保工作“纵向到底”,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对顾问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五是继续加强对公证、律师行业监督和指导,推动公证机构建立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落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开展“公证为民服务提升年”、开展律师行业“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

  (七)继续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一是依法依规,维护稳定,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组织做好区镇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工作。筹备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确保明年6月底前在区社区矫正中心打造500平方米的“三区十九室”,建成1个指挥中心、1个培训中心和8个乡镇司法所数字矫正室。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漏管、脱管,减少或杜绝重新犯罪。二是扎实开展,尽心尽责,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健全完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三是高效便民,服务群众,做好远程会见工作。紧跟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提醒会见人做好个人防护。逐步扩大远程会见的覆盖面,不断提高远程会见服务质量,为刑满释放人员的顺利回归实现提前帮教。

  (八)继续积极履行法制工作职责,不断推进法制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为法制清新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一是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文件质量。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为行政管理提供合法依据和保障。二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着力抓好《行政复议法》及其条例实施,切实加强层级监督,继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加强行政层级监督和化解社会矛盾、解决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坚持复议为民、便民利民的办案宗旨,依法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受理和审理方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沟通和协调,切实做好山林、土地确权及出庭应诉工作。三是着力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抓好全区法律顾问统筹协调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继续积极履行职责,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自身建设,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切实做到为政府排忧解难。四是规范执法证管理,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积极配合有关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使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持证执法。配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进程,按照乡镇执法的需求,开展执法证考试工作。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纠纷解决工作,加快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案件裁决,根据案件的疑难程度,通过邀请专家参与或协助行政裁决案件的办理和研究,借助“外脑”助力工作开展。六是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工作。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

  (九)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一是强化公众宣传,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法律援助要围绕对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关注力度,加大对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力度,做到“应援尽援”。大胆开拓创新,完善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二是继续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中的作用,加强与区检察院、看守所和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和继续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三是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便民举措,不断方便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力争让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成为法律援助宣传的前沿阵地。

  (十)规范办证程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加大便民力度。一是继续抓好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公证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推进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强公证工作质量。严格公证业程序,切实落实首问负责制,切实开展一次性告知齐全,一次性解答咨询清楚服务,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严格按照《广东省公证事项办理材料清单(试行)》的规定,向前来咨询公证申请的当事人实行一次性告知,并列印出该公证事项所需的详细材料清单,切实提高公证服务效率,加大减证便民力度。三是加强公证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证办证系统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严格执行《广东省公证事项办理材料清单(试行)》的规定,对常用公证事项所需的材料清单进行认真的梳理,清理涉重复证明的证据材料清单。

  (十一)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做好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强化学习教育和工作督导,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干警思想认识;加强对重点服刑人员进行深入的谈话,摸查涉黑涉恶线索;加大人民调解领域和律师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整合资源,坚持在日常工作中排查,在排查中推进工作,有效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资源,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政法先进典型,重塑政法队伍良好形象,鼓舞和号召全社会同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

  (十二)切实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其他事项。服务好中心大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为我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四个清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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